一、案列经过:
(1)“先验货后签收”本来是消费者收快件的权利,这是我们对物品是否顺坏的保障,如果将快递拿回家,发现它已经损坏,好的商家会重新发货给你,不好的商家会和你先论证一下,然后再考虑赔偿,这对消费者来说,很不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为了避免这种纠纷事件,对于贵重,易碎物品,都是先验货,确定无损坏再确认签字。(2)但日前广州市发生一件违反常规的事情,林女士在验收货物时,被物流公司要求收取20元的开箱费。事后她准备投诉时发现,很多消费者都有着和她类似的遭遇。广东省物流协会相关人士称,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规对此进行约束,部分物流公司的做法或属霸王条款。
二、物流公司的开箱验货区别:
(1)这件事高度引起记者注意,记者假装消费者拨打几家较大型物流公司客服电话,查询开箱验货一事。德邦物流的客服表示,只要是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就可以先开箱查看,确认无误后再签收。(2) 天地华宇物流的客服则表示,该公司必须先签收才能开箱查看,如果开箱检查发现有问题,可以当场反馈给送货员,再协商赔偿一事。
(3)百世快运客服则表示,如果在外包装没有破损的情况下,要求开箱验货,需要先在面单上签下“外包装完好”后,方可开箱查看。同时,如果箱内的物品超过50件,则需要按照每件0.1元的标准收取清点费用,最低收费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三、物流机制不完善,缺乏法律保护:
(1)面对验收快递还要支付“开箱费”!这个费用收得太过突兀,令消费者很难接受。“开箱费”缺乏法律依据,属于快递物流公司自行开立的收费项目;(2)收费标准不统一,亦可见并无行业规定,完全是某些快递公司的自主决定。由此看来,快递“开箱费”存在不合法,不合理,不标准等诸多问题,涉嫌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予以制止。
(3)目前快递公司,普遍存在野蛮装卸问题,部分快递包裹的外包装虽然完好,却不能保证里面的物品没有损坏,加上网购存在拿假货,残次品冒充正品的情况,导致消费者在没有打开快递之前,很难确认物品完好,质量无虞。
(2)从保障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先验货后签收”是首要原则,至于是否该收取“开箱费”,监管部门应予以明确,不能任由快递公司自行其是,弄成了乱收费。
四、无法协调,折中方法:
(1)“验货就意味着需要拆卸,而拆卸又是属于服务,收点费用也是应该的。(2)按现行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范,暂时都未对开箱验货作具体规定。消费者如不接受物流公司的规定,可以将货物退回,由发货方与物流公司协商。 (3)“如果是因不能验货出现的问题,消费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发货方和物流方的责任。”
综上所述,本篇文章主要围绕验收快递要支付“开箱费”展开,折射出物流体系的不完善,缺乏法律保护,需要国家法律引导;物流公司偷没有规定的漏洞,损害消费者权益;普通消费者对这方面的意思比较浅薄,有的宁愿给点钱算啦,却不知助长不正之风。想要知道更多家居资讯请继续关注家居售后服务万师傅。
转载请保留:http://www.wanshifu.com(万师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