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可能大家对这个词不是很熟悉,因为涉及出口贸易,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也只是一部分人,今天小编也是看到有网友问到关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计算方法的问题,所以收集了一些相关知识,下面详细为大家介绍。
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计算方法
(1)“进料加工”的含义。“进料加工”是指从国外进口生产出口货物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零部件、辅料和包装材料等,自行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成成品后,出口销售的一种贸易形式。
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和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属保税货物,由海关实行监管,出口货物时,由海关核销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并在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性质”一栏说明“进料加工”。
(2)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3)“模拟抵扣”税款的计算
“进料加工”企业按“先征撤退”方法核算应纳税额和应退税时,对免税进口料件视同已征税款核算模仿抵扣税款,因为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难以核算和审阅,以便利征管,详细核算时,以企业进料加工进口货品报关单载明的到岸价格及数量核算“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对选用上述模仿抵扣税款方法的外商投资企业,因故发作免税进口料件加工货品后转为内销,海关对其进口料件补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海关补征的税款可计入准予抵扣的事项税款,但企业有必要一起按计税料件的金额削减当期核算模仿抵扣税款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金额。
因为对免税进口料件模仿税款抵扣,如当期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大于当期出口销售额时,应退税额为负数,该负数应结转下期抵减应退税额而不能按零处理。
例:某生产皮鞋的外商投资企业,2000年3月生产出口皮鞋,按离岸价格及外汇牌价计算其取得出口货物收入800万元人民币,内销皮鞋收入200万元,进项税额100万元,其中,出口货物采取进料加工形式,进口牛、羊皮等料件,按进口报关单载明的到岸价格及数量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计算企业的应退税额。
当期应纳税款=200×17%+800×17%-(100+200×17%)=36(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800-200)×13%=78(万元)
上面小编也从文字上以及举例说明了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计算方法,大家应该也都了解了,希望小编的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知道更多家居资讯请继续关注家居售后服务万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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